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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道1018号14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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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三期)工程项目

点击:时间:2021-04-01
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三期)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有关单位与个人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概况
1、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三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与汤逊湖北路的交汇处。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筑物粗格栅间及进水泵房、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高密度沉淀池、中间提升泵房、前置反硝化生物滤池+硝化生物滤池+后置反硝化生物滤池、高速气浮池、反冲洗废水气浮池及废水池、紫外消毒渠及尾水水泵房、污泥脱水车间、鼓风机房、配电间等及附属工程,并新增填料式生物滤池除臭设施等环保工程。
建设规模:本次扩建工程土建规模为10万吨/天,近期设备安装规模为5万吨/天,远期设备安装规模扩建至10万吨/天。
2、环境质量现状
(1)项目所在地常规大气环境因子中SO2、NO2和PM10均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氨气、硫化氢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2)汤逊湖的大部分点位监测指标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巡司河入江口上游500m处、巡司河、东港监测指标除总氮、总磷及氨氮外,其余指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长江监测断面监测指标除总磷、总氮及石油类外均可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
(3)项目东侧、北侧厂界所在区域昼间、夜间声环境均能够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要求,项目南侧、西侧厂界、武汉市交通学校宿舍(北侧)、武汉市交通学校宿舍(西北侧)所在区域昼间、夜间声环境均能够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W1、W2、W3监测点氨氮和锰均超标,W1溶解性总固、硫酸盐、氟化物超标,其他指标均达标。
3、环境影响分析
(1)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厂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气体、食堂燃料燃烧废气和油烟气等。
(2)运营期地表水影响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厂的尾水,采用成熟可靠的“高密度沉淀+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经优化运行参数(在后置反硝化处适当投加碳源)等措施后,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效率,使出水水质达到准Ⅳ类标准后排放。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新增主要设备噪声有:罗茨风机、回流泵、提升泵、空压机、提升泵、刮泥机、离心鼓风机等。噪声源强一般在40~100dB(A)之间。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西侧、南侧厂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排放限值,东侧、北侧噪声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限值。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南侧紧邻武汉市交通学校,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周边敏感点武汉市交通学校宿舍楼与污水处理厂噪声源的最近距离约60m,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敏感点无不良环境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粗、细格栅间和沉沙池内产生的栅渣和沉砂、氧化沟和二沉池内产生的剩余污泥、食堂厨余垃圾及废油脂、填料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更换填料以及生活垃圾。以上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的处置。
4、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填料式生物滤池除臭工艺对污水处理厂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除臭;
2)在南侧厂界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大种植高大乔木的密度;
3)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区、学校、医疗机构等敏感建筑物。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优化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参数,提高尾水排放标准;
2)规范化设置排污口。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中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音设备;水泵、污泥泵、风机、脱水机等噪音较大的设备均进行了减振处理,并且安装于密闭车间内。
2)罗茨风机主要用于曝气沉砂池安装于曝气沉砂池车间内,设置减振基础,同时在风机进出风口均安装消音器,风管连接处采取橡胶软连接,进一步减少噪音的产生。
3)高速离心鼓风机主要用于生化池曝气,风量大,风压大、噪音大;本项目专门设计了鼓风机房,将风机与生产车间隔开,隔声间四侧用砖墙与车间隔开,其室内机房四壁与屋顶采用空心玻璃棉、玻璃纤维、矿渣棉、泡沫塑料、合成纤维板、工业毛毯等吸声材料,外窗采用双层玻璃车间大门和车间内值班室的门采用钢板复合门;为保证隔声间的通风,应设置通风进气口和排气口,必要时用管道将进排气口引向室外,进气口处加装过滤网并设置成迷宫结构,出气口设置吸声板,以降低进排气口的噪声。
(4)运营期固废防治措施
1)栅渣及沉砂池泥砂
细格栅分离出的木质、塑料、布料等栅渣,用过压榨打包之后,石灰消毒并及时外运至武汉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沉砂池泥砂通过砂水分离器分离之后,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泥砂通过石灰消毒后及时外运至武汉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2)剩余污泥
来自贮泥池的污泥,经污泥浓缩一体机浓缩压榨后排出,脱水后的污泥直接排入密封翻斗车内进行运输。污泥含水率约75%,污泥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泥排放标准:污泥脱水后含水率小于80%。
目前,本项目剩余污泥交由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3)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并由环卫及时清运至武汉垃圾填埋场处置。
食堂餐厨垃圾由泔水桶收集储存,由武汉市餐厨垃圾处理处置企业每天定时上门清运收集并处理处置。
4)填料式生物滤池更换的填料
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填料更换填料交由填料供应商回收集中处理。5、环境风险
(5)运营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对污水储存、收集、处理、排放设备等应采用优质、稳定、成熟的产品,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阀门采用优质产品,防止设备破损和“跑、冒、滴、漏”现象;
2)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输送管道均涂底漆和面漆,尽量避免其腐蚀导致污水外泄;
3)定期对水池和管道等隐蔽设施的渗漏性进行检查,即注满水后观察是否有渗水、漏水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议一月一次);
4)污水输送管道试压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执行,一旦发现有“跑、冒、滴、漏”的现象,应及时进行修补,并重新试压,直至完全满足相关要求。
5)根据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再结合聚集区规划布置情况,将聚集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
5、风险防范措施
(1)尾水超标排放
1)加强对各类在线或实时监测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以便于工作人员能随时了解各处理工序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应对方案;
2)保障各类应急资源及个人防护用品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3)应急救援队伍首先要求组建厂内应急队伍,人员要定岗,各岗位人员还要有备份,以满足事故应急需要;
4)对于尾水在线监测设备上的数据应定期交专业人士辨识,如发现数据有异常,应及时排查原因,必要时应停产整顿。
(2)污水管网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材料进场管理,严把进货质量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工地;
2)加强施工管理,完善工人培训制度,推行工人持证上岗制度;
3)大力推广采用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建设单位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监督工程质量;
4)设计院要从源头着手,在设计图纸中尽可能采取具体措施来防止出现渗漏水问题。
5)重视闭水试验,闭水试验合格后工程才能竣工验收,这是保证工程质量和防治污染的必检项目。
(3)废矿物油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1)首先应将废矿物油用油桶收集后存放于专门的危废暂存间贮存,严格按照《湖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危废物的性质和形态,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牌,且远离火种或高温场所。
2)对危废暂存间内地面进行防渗处理,且在危废暂存间的四周设置导流沟。
3)在废矿物油转运过程中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量避让居民区,危险路段减速慢行,降低事故发生率。
4)按照危废转移规程严格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汤逊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成运行将大大削减进入项目周边地表水体的污染物量,对当地的水环境污染防治及改善环境质量起到重要作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运行以后也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具有环境可行性,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规划编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道1020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 027-8860366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到以上地址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附件1.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三期)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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